教研室活动制度
2017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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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工程学院
一、坚持教研活动制度,由教研室主任主持。每两周一次。研究教学规律,研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和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等问题,交流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的成果与经验。教研活动要有充实的活动内容,讲求实效。
二、每学期第一周,各教研室召开本学期第一次教研室工作会议, 讨论本学期工作安排,教研活动计划,教改措施等。
三、坚持集体备课、听课和观摩教学制度。相同或相近课程的任课教师集体研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取长补短,共同促进。本教研室教师之间互相听课,每学期互听一遍,每学期组织 1 - 2 次观摩教学活动。
四、落实青年教师培养导师责任制,为青年教师安排导师,在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给予指导,使青年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工作,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五、每学期开展一至二次公开教学观摩或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与评课活动,共同讨论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
六、每学期期中考试前后召开一次师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和征求学生对教师教学 质量的反映和要求。
七、每学期进行一次学术专题讨论活动。
八、结合本学科,组织教师进行课题申报。
九、每学期最后一次教研活动要总结本学期教研工作并讨论下学期工作要点。
十、建立教学资料保管、使用制度,完整保存教学计划、教材讲义、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考试试题及答案、教研活动记录、听课记录等材料。
十一、每学期结束应有工作总结,学期结束时,活动记录和工作总结等交院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