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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7届非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06日  浏览量: 618 次  来源: 机械与工程学院 
   

各毕业班级:

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切实做好我校2017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泰山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泰院政发[2006]6号),现将我校2017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评选范围:2017届非师范类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1、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20%

2、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必须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现象(其他重修、补考等情况请教务处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就业创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六)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时间

各班级于2017310日前完成评选工作;

311-16日,学院评审小组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

317日—19日为公示时间;

320日报送相关评选推荐材料。

四、评选程序

各毕业班在班主任指导下评选出泰山学院优秀毕业生(按照各班分配名额)

 

五、需报送的材料

1、泰山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需填写《泰山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两份。

2、报送“2017年泰山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统计表” ,用Excel录入上报

六、注意事项

1、各班级一定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程序,严格条件,精心安排;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初选人员。

2、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各班级要将初选名单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

3、对毕业离校前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结业,以及触犯法律和违犯校规校纪的优秀毕业生,要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六、监督电话:6715016

 

 

 

 

 

附件2泰山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3 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统计表

附件5泰山学院2017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5

   泰山学院2017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学历

人数

省优指标

校优指标

机械与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

本科

68

4

1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

本科

62

3

13

土木工程1

本科

47

2

10

土木工程2

本科

48

3

10

土木工程专升本

本科

50

2

9

工业设计

本科

46

2

9

机电一体化

专科

68

3

14

建筑工程技术1

专科

41

2

8

建筑工程技术2

专科

40

2

8

 

 

 

 

招生就业处

201736